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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实施办法

时间:2023-12-01 作者: 点击:[]


为了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要求,推动研究生招生工作改革,提高博士生选拔质量,确保我院2024年博士复试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安全,根据教育部关于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相关规定,结合我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包括申请-考核制考生和硕博连读考生)考核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形式、时间、地点

复试形式:线下

学校外语加试时间:20231299:00-12:00(详见研究生院相关公告)

学院专业基础笔试时间:202312148:30-10:30

学院专业基础笔试地点:710公海线路检测情景教室(六角楼)

通过学院专业基础笔试的同学(外语加试同学还需通过外语加试)方可参加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时间:20231215日全天(上午8:00开始)

综合面试地点:710公海线路检测214224323、研讨书屋

心理测评时间:202312614:00-15:00(统一线上进行)


二、复试内容

1、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由学院组成专家组对学校初审通过的申请者进行终审。终审应依据各单位制定的审核标准对申请者的学习经历与成绩、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和发表的高水平学术文章、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综合评价,按照择优选拔、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

2、外语考核

不符合外语免试条件的申请考核制考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录取。

学校外语加试时间:20231299:00-12:00(线下笔试,详见研究生院相关公告)

3、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分为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和综合能力(含外语能力考核10分)三部分,每部分满分为100分。硕博连读考生复试考核内容及成绩标准与申请考核制考生同化并轨,要求所有博士复试综合能力部分须进行外语能力的考核。


1)专业基础:笔试

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主要考查考生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基础知识、分析和研究问题的能力(笔试内容为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研究)。

学院专业基础笔试时间:202312148:30-10:30

学院专业基础笔试地点:710公海线路检测情景教室(六角楼)

※笔试参考书:

《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经典著作选读》(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版。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23年版。


2)专业综合和综合能力:面试

专业综合和综合能力面试合计200分。其中专业综合100分,综合能力100分(包含外语口语听力10分),重点考查考生的教育与科研经历、外语水平、研究能力、学术志趣、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从事创新性科学研究的能力等。

考核环节和内容包括个人自述及现场问答。在自述环节,考生须进行2分钟的英文自述并与复试专家进行口语交流,再进行3分钟的中文自述。在现场问答环节,由复试专家提出问题,考生进行口头作答,不允许使用PPT,复试专家根据考生表现给出得分,考生考核时间每人不少于20分钟。

综合面试时间:20231215日全天(上午8:00开始)

综合面试地点:710公海线路检测214224323、研讨书屋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作为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我院在复试的同时采用“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所有考生请于2023127日下午17点前将《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表》(需签字盖章,见附件1)扫描成PDF文件发送至邮箱dgmy20@163.com,命名方式为考生姓名+大连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

5、心理测评

心理测评由学院组织考生在学校心理咨询中心的指导下开展心理测评。

心理测评时间:202312614:00-15:00(心理测试要求详见附件2


三、考核办法

1、学院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同时成立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和复试考核小组。复试考核小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专业教师(教授或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其中博导不少于3位)组成,对通过资格审核及外语合格同学进行综合考核。

2考核成绩标准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综合考核分为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和综合能力三部分,每部分满分为100分,其中任何一部分成绩在60分以下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录取。

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专业基础成绩+专业综合成绩+综合能力成绩


四、面试需携带的材料

1、准考证、身份证;

2、个人成果附件证明材料(近几年发表论文复印件;参加课题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3、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表(见附件1

4、大连理工大学博士招生复试考核表(填写好个人基本信息,见附件3

(材料1在笔试时需由监考人员审验,严防冒名顶替和资格造假;材料234为纸质版,面试时需提交给复试考核小组秘书)


五、招生名额及录取规则

(一)招生计划

710公海线路检测2024年博士研究生第一批次招生计划为:全日制学术型博士招生计划22个(含专项计划2个)

(二)录取及排序规则

根据学院招生计划以及《710公海线路检测博士生导师招生名额分配原则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招生分配原则办法》)确认导师全日制招生名额。如学院新增全日制招生名额,将按《招生分配原则办法》中的导师获得招生名额排序规则,依次增加导师招生名额。本次复试不进行递补录取。

排序规则

报考同一导师考核合格的考生(包括硕博连读及申请考核制考生)统一进行排序,学院将按照导师的学术型招生名额分别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向下排序录取。


六、信息公开

学院在网上公布复试录取办法、招生计划、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等,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录取为博士研究生,被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在20249月入学。

各部分考核过程严格进行记录,综合考核成绩由学院在第一时间公示。


七、监督复议

1、学院须于复试开始前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举报电子信箱、联系电话等信息,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考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

2、实行学校、部院两级研究生招生监督机制,学院监督小组组长由本单位主要领导担任,负责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监督检查须覆盖复试录取全流程、各环节。

3、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报考博士的人员,不得参与涉及直系亲属考生复试录取各环节工作。

4、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渠道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组织复试考核小组进行复议,并加强复议过程管理和监督。

监督联系人:张老师

监督电话:0411-84707565

监督邮箱:dgmy@dlut.edu.cn


八、其他

1、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2、已被拟录取的考生不予更改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学习方式等信息。

3、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入学前须将全部档案和人事关系转到我校,脱产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如果发现学生假脱产,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

5、博士生奖学金和助学金及博士生导师承担的费用等按照《大连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办法》等文件执行。

6、录取的定向考生须签订《大连理工大学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书》,研招办随录取通知书一起邮寄发放。


注:看到此办法的考生,请立即加入钉钉群(群号: 70885000844)截止时间为2023124日前。如因考生未按时进群且电话联系不到导致未能按时参加复试,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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